浙江工业大学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者:浙工大研招办来源:浙工大研招办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80913

全体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

欢迎你!以下为新生入学注意事项,请提前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说明

报到时间是2023912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28号):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2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入学的新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留入学资格的,可保留至退役后2学年;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一般为1学年。

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在报到时间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我的学籍异动”栏目选择异动大类入学资格、异动类型保留入学资格),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

特别提醒报到校区、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发布,请密切关注浙工大研究生招生网站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 

  

  浙江工业大学

  研究生招生网

 浙江工业大学

 研究生招生公众号

 浙江工业大学

 研究生公众号

  浙江工业大学

  研究生教育公众号

二、假期准备工作

715日后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并完成:

1.核对个人信息,并填写火车优惠站点信息;

2.根据系统提供的导师联系方式,联系指导教师;

3.符合要求的新生,办理学位外国语课程的免修或学分认定申请手续;

4.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提交。

以上事项请务必于820日前完成,否则将影响后续研究生证制作和秋季学期选课。

特别说明:登录系统须输入学号,学号查询方式如下: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直接在对话框中回复“姓名+身份证号”(如回复“张三+311312***0001”),即可查询自己的学号。

三、报到时需随带相关材料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前置学历等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1.有关证件和证书

每位新生须携带:①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硕士研究生新生,除携带①②外,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但要说明原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博士研究生新生,除携带①②外,还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证考生,提供其中之一即可,但要说明原因,下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说明: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除携带①②外,专科毕业生还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202191日前毕业);本科结业生还须提交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除携带①②外,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户口迁移

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可以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时请注意检查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地(具体到市或县)、籍贯(具体到市或县)、身份证号码、迁移原因(应为“研究生招生”)、迁往地址(录取学院对应的户口迁入地址)、两个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是否齐全等,户口迁移证不准涂改。

根据相关规定,入学报到时未申报户口迁移的新生,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新生户口迁移相关问题请关注“浙江工业大学保卫处”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以咨询朝晖校区:0571-88320587/88320101(诸老师),屏峰校区:0571-85290108(刘老师)。

拟录取学院

户口迁入地址

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学院

请写: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18

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法学院、设计与建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

请写: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

3.党(团)组织关系

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

浙江省内考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线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考入学院党委全称,具体如下: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简称: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党委,下同)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浙江省外考生党员可先向原党组织确认是否能够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搜索到考入学院党委全称。如果可以搜索到,则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线上转接,具体接收学院党委名称参照上文浙江省内考生;如果无法搜索到,则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直接填写“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学院委员会”。入学时请将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党委。

特别注意:转出党组织在系统提交上传业务数据交换区后,会生成唯一查询码,请考生记录好查询码,在开学报到时向所在学院党委报告查询码,以便查收;为保证组织关系的顺利接转,请在线上转接的同时也按省外考生要求开具纸质介绍信,入学时交至所在学院党委。  

研究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在报到时,由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办理。研究生团组织档案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思想汇报等)随研究生人事档案转至所在学院;介绍信抬头请写“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同时线上智慧团建系统的团组织关系转至“浙江工业大学**学院团委研究生新生团支部”,具体支部名称请在转接前询问研究生辅导员确认。

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新生不转党(团)组织关系。

4.照片

本人最近半身脱帽正面一寸照五张(同一底片)。

5.英语相关成绩证明或英语教材

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已经办理《研究生英语》免修申请手续的新生,请携带相关原始成绩单以备核查。其他同学请按照《研究生英语课程购书告知书》(附件7)购置相关教材。

6.日常用品

日常用品自备。学校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床上用品销售点,供新生选择购买。学生也可自行采购。

7.缴费

需缴纳费用见附件2缴费须知。

四、宿舍安排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五、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配套政策,评选对象为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具体金额与评选办法,请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六、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办理在入学报到前,相对更方便、快捷。到款时间快,一般当年即可到款,还款方便。浙江省生源的新生可向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其他省份生源的新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行政部门(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助学贷款时,请提醒贷款银行打款时,务必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

办理对象为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七、绿色通道

浙江工业大学新生报到绿色通道,是针对我校录取新生中家庭困难学生而设立的。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十分困难而无法正常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凭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助学贷款到款后缴费,不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缴清学费。

办理对象为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八、新生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等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学籍。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2011988320954(奖助政策咨询电话)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18号朝晖校区东教科南楼207


附件1:2023年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pdf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pdf

附件3-1: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学制.pdf

附件3-2: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制.pdf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pdf

附件5: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新生暑期准备工作操作说明.pdf

附件6: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外国语课程教学管理规定.pdf

附件7:研究生英语教材告知书2023-20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