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研究生招生办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发布时间:2022-01-24浏览次数:4693



浙江工业大学是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和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会杭州。学校设朝晖、屏峰、莫干山三个校区,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34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具有工商管理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能源动力硕士、土木水利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农业硕士、药学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中药学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22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具有机械、电子信息等2种专业学位博士授予权,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浙江省一流学科18个,其中,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药理学与毒物学等8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双聘两院院士4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3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9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现有博士生招生导师375人。

热忱欢迎港澳台地区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名额

博士、硕士招生名额不限。

二、报名

(一)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参见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参见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查看)”、“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210日至22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内陆(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1、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23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考生请以各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网上报名编号;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供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严格按照相关办法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考试。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2321-3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或综合考核)。

4、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吕少群、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考核

(一)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初试,第二阶段为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暂定2022 4月上旬(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原则上均为3小时。

考试地点为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如有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考试方式、考试地点等若发生变化,我校将提前另行通知)。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含【125601】工程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100分)及教育学专业基础(满分值为300分);报考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100分)及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值为3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

初试科目具体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港澳台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港澳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港澳台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初试合格者,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提交我校各招生学院。

复试具体内容和方式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加试科目》。

复试时间:暂定2022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方式

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生。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议、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1. 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222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考公告”。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 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评议。

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特别说明:经学院审核认定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考核形式均为笔试,满分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考核时间为2022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受疫情防控需要,考核或改为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由相关学院组织,请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

3. 材料评议

材料评议时间为2022年3月-4月上旬(暂定),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评议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拟接收导师对考生的学术道德、学术兴趣、学术能力等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接收意见,该意见应作为是否入围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如合格生源充足,原则上不低于120%)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入围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为2022年4月(暂定)。“申请-考核”制招生要重点对申请者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综合考核主要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三个部分,学院合理确定各项考核比例权重,制定科学的录取细则。

(1) 学院按一级学科(不具备条件的按二级学科)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并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

(2) 考核专家组可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考核方式,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志趣、学术能力和英语能力等,选拔出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

(3) 综合考核成绩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 每生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他工作基本规范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求执行。综合考核各部分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

四、体检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应按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要求执行。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或综合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暂定于20227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寄发考生本人。

六、入学

新生暂定于2022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详见新生入学须知。新生报到时,由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为2.5-3年;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为3-4年。非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现行《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就业”,否则影响考试和录取。

2、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招收定向生。

3、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优先录取非定向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定向生,报名时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就业”,否则影响招生录取。

4、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就业研究生须于录取时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学校不承担其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考生应慎重、如实填写报考类别,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再更改。考生与工作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工作单位协商处理,如由此造成考生不能报名、录取等后果,与招生单位无关。

5、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在保证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安排初试、复试等工作。后续初试、复试方式、时间等内容如有调整,会及时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www.yz.zjut.edu.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6、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7、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十二、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招生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37

单位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8320119,电子邮箱: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朱老师、舒老师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区号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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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9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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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老师、赵老师(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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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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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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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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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20256

mba@zjut.edu.cn

陈老师

 

 

附件:2022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