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2009年6月8日,学校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5年4月,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学校设朝晖、屏峰、莫干山、之江三个校区,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现有9个博士后流动站;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一级学科未覆盖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5个;具有工商管理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能源动力硕士、土木水利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农业硕士、药学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等19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
学校现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未覆盖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浙江省一流学科18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工程院院士3人、双聘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3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10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现有博士生招生导师318人。
热忱欢迎港澳台地区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名额
博士、硕士招生名额不限。
二、报名
(一)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6.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内陆(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1、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考生请以各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网上报名编号;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供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严格按照相关办法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考试。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3月1日-3月1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4、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三、考核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初试,第二阶段为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暂定4月初(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原则上均为3小时。
考试地点为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含【125601】工程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100分)及教育学专业基础(满分值为300分);报考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100分)及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值为3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科目具体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港澳台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港澳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港澳台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港澳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初试合格者,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提交我校各招生学院。
复试具体内容和方式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加试科目》和《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复试时间:暂定2021年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应按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要求执行。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暂定于2021年7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寄发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暂定于2021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详见“新生入学须知”。新生报到时,由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为2.5-3年;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为3-4年。非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现行《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九、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十、其他事项
1、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在保证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安排初试、复试等工作。后续初试、复试方式、时间等内容如有调整,会及时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www.yz.zjut.edu.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3、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十一、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招生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37
单位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8320119,电子邮箱: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朱老师、舒老师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区号0571):
招生学院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
化学工程学院 | 88320932 | hcyjs@zjut.edu.cn | 郑老师 |
机械工程学院 | 85290527 | wangsh@zjut.edu.cn | 王老师 |
信息工程学院 | 85290631 | xxxyyb@zjut.edu.cn | 戴老师 |
管理学院 | 85290277 | niying@zjut.edu.cn | 张老师 |
生物工程学院 | 88320765 | wuzy@zjut.edu.cn | 邬老师 |
土木工程学院 | 85290060 | dqq@zjut.edu.cn | 丁老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学院) | 85290136 | blj@zjut.edu.cn | 边老师 |
理学院 | 85290653 | zanghe@zjut.edu.cn | 臧老师 |
人文学院 | 85290155 | rwxyyzb@zjut.edu.cn | 钟老师 |
公共管理学院 | 85290285 | yangyuan@zjut.edu.cn | 吴老师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 85290486 | jkky@zjut.edu.cn | 赵老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8871530 | 寿老师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5290393 | nina@zjut.edu.cn | 倪老师 |
环境学院 | 88871577 | gym73@zjut.edu.cn | 戈老师 |
经济学院 | 85290408 | jmclc2@zjut.edu.cn | 顾老师 |
MBA教育中心 | 88320522 | mba@zjut.edu.cn | 徐老师 |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港澳台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港澳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港澳台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加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