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新生保险项目变化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09-08-31浏览次数:4558

 

各位200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

首先热忱欢迎您到浙江工业大学学习!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在杭高等院校大学生将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以此为基础,再参加商业保险公司的补充保险计划,可以实现“相互补充,完善方案,提高保障”。

暑假期间,学校学生医疗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医疗保险改革的情况,通过招标,为同学们增加了“平安保险”。平安保险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保险,是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平安保险增加了意外伤害、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弥补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空白,对学生住院、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剩余医疗费用给予全额补偿,提高住院补偿水平,可以减轻学生住院医疗负担。

往年有个别同学发生事故,由于未参加保险,在经济上带来很大的压力。为了保障各位同学顺利地度过研究生生活,我们建议各位同学参保城镇医疗保险和平安保险(自愿)。

城镇医疗保险和平安保险具体介绍如下: 

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介绍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其中财政补贴90元,学生个人缴纳30元。

缴费办法: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90(30元/年;自愿)

住院医疗待遇:

1)住院治疗时需由个人先承担一个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以正式文件为准)

2)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为:

医疗费用

三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

住院起付标准至2万元()

64%

70%

76%

2万元以上至4万元()

70%

75%

80%

4万元以上至15万元()

76%

80%

84%

15万元以上

82%

85%

88%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优势:

1)财政补贴力度大。大学生城居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贴90元。对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的学生,可免交其个人缴纳部分。

2)保障没有封顶。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住院产生的费用,统筹基金承担部分上不封顶,学生更有保障。

3)参保学生就医方便。在杭州市内住院治疗可自行选择医保定点医院,不需要经校医院转诊。急诊可在杭州市区以外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只需按相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患疑难重症时,经相关医疗机构转诊,可转上海、北京两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4)医保覆盖面广。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实习期间因病住院均可享受大学生城镇医保;临时外出3个月以上的大学生,需住院治疗的,也可享受大学生城镇医保。

5)规定病种门诊治疗有保障。规定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按住院规定结算,且在原有6种疾病(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的基础上新增加2种,即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

6)连续参保有优惠。大学生在杭就读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至毕业。在杭期间连续参加城居医保的年限,与其参加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

二、平安保险介绍

缴费标准:学生每人每学年40元。

缴费办法: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120(40元/年;自愿),或报到现场缴费。

医疗待遇: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保险责任说明

补充医保住院医疗

20

因疾病住院,医保规定可赔付部分,在医保统筹赔付后,全额补足剩余部分,最高20万。

校内意外身故、残疾

20

被保险人在校园内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时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故全额赔付,造成残疾按残疾等级赔付,最高20万。

校外意外身故、残疾

10

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全额赔付,造成残疾按残疾等级赔付,最高10万。

疾病身故

5

疾病身故全额赔付。

意外伤害医疗

1

因意外伤害造成门诊,最高赔付1万。

参加平安保险的优势:

1)保障全面。增加了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弥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空白。

2)待遇提高。对学生住院、符合社保的剩余医疗费用给予全额补偿,提高住院补偿水平,减轻学生住院医疗负担。另外大大提高了校内外意外伤害引起的身故、残疾保险金额。

3)价格便宜。通过招标和集体参保的方式,大大降低了保费。40元保费,换取46万元的保障,充分发挥保险补偿的杠杆放大效应。

4)缴费简单。按学制年一次性缴清全部费用,避免每年缴费工作。

5)服务便捷。意外保障范围扩展到校外,在学生外出实习、放假期间不需要再额外购买短期保险;保险公司指定专门人员,为学生提供上门服务。

三、增加平安保险后的学费与代管费

1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总额为290元)

内容:新生入学体检费8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90(30元/年;自愿);预收大学生平安保险费120(40元/年;自愿)

2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总额为1490元)

内容:预收住宿费12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8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90(30元/年;自愿);预收大学生平安保险费120(40元/年;自愿)

3自筹和委培硕士研究生(除MBA)(第一学年总额为10490元)

内容:其中第一学年学费9000元;预收住宿费12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8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90(30元/年;自愿);预收大学生平安保险费120(40元/年;自愿)

4MBA研究生(第一学年总额为25790元)

内容:其中第一学年学费240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80元;预收书费150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90(30元/年;自愿);预收大学生平安保险费120(40元/年;自愿)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筹)

2009815